为了决胜执行难攻坚战役,坚决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执行局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近日,采用和解方式快速执结一起腾房案件。
申请执行人吕小妹与被执行人吕某系兄妹关系,2009年12月,吕某因林业局改制买断下岗,一直没有找到工作。2011年7月,吕小妹和丈夫吴某商议决定为其哥吕某购买了某林业局门市房一处,吕某与妻子王某接收房屋后,经过自筹资金开始装修,房屋装修入住后,夫妻两人做起了棋牌室生意。2016年11月,兄妹两人因家庭纠纷产生矛盾,从此互不来往。2017年12月,吕小妹将其哥、嫂一纸诉状告至法庭,经法院判决:吕某及妻子王某于判决生效后10日立即从吕小妹房屋腾出。判决生效后,吕某、王某未履行。2018年6月,申请执行人吕小妹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传唤被执行人吕某、王某到法院,到法院后吕某、王某态度坚决,称其妹不给装修费就不腾房,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吕某夫妻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带来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本着“调解促和”执行理念,从亲情入手,到吕某家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释法明理,对被执行人吕某及妻子王某耐心地劝导。经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吕某及妻子王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钱是身外之物、兄妹感情是长久的,并保证两天内主动从其妹房屋搬出。日前,被执行人吕某、王某已将房屋腾空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吕小妹撤回了执行申请。
此案的执结,依法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家庭矛盾,有效地破解了执行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