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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新冠病毒疫情期间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应急防控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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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发布时间:2020-03-06 09:05:21 打印 字号: | |

疫情期间,为给来院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诉讼服务环境和秩序,确保诉讼服务和信访接待工作与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审判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制定此应急预案。

1.实行严格防范措施。为安检人员配备红外体温计,负责安检工作的安保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防护服等防护用品,要严格对外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实时监控来院所有人员的体温,对发热、咳嗽等身体健康状况异常人员要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对外来人员要检查有效证件、进行实名登记,了解近期行程。安保部门与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要根据外来人员密集程度采取沟通预约、叫号等方式统筹安排人员进场数量和时间,全体干警和工作人员一定要与外来人员、外来人员之间要保持一定距离,避免人员聚集。

2.‍实行逐级上报制度,任何人发现发生或疑似发生相关疫情时,必须立即向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向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和当地政府疫情防控部门报告。任何人不得瞒报、缓报、谎报或阻碍他人报告疫情。

3.严格做好消毒防护工作。外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负责消毒人员要对诉讼服务中心的安检设施、门把手、接待桌椅、书写台等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消毒,要根据外来人员流量实行不定时消毒和通风制度;所有审判法庭实行开庭前和闭庭后消毒制度;实行每日上午上班、下班,下午上班、下班对全院所有办公区域进行消毒制度。

4.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做好相关疫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工作,让全院干警和工作人员及来院人员了解疫情是可防、可控、可治的,提高本院干警和工作人员及外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疫能力。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冠状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