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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副院长张启文
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调研指导人民法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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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馼  发布时间:2020-07-09 14:55:57 打印 字号: | |

7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带领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高光、审判员阎道清到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调研指导工作。长春林区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杜宏权、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陪同调研。

张启文副院长实地查看了目前法庭的办公环境、人员配备、软硬件设施等,听取了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湾沟人民法庭庭长陈易滢关于法庭审判工作的情况汇报,同时也查看了准备维修改造的新法庭办工场所。

张启文副院长对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服务基层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于存在的问题也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向长期奋战在基层、拼搏在一线,辛苦付出的同志们表示感谢。

张启文副院长指出,人民法庭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把法院的主责主业抓好,继续发挥便民利民优势、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力争在2020年取得更加丰硕的司法成果。

张启文副院长强调,法庭虽小,但是是距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一要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对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积极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最前沿,努力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二要担起重任。法官要承担起责任,加大调解、审判、无诉讼案件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硬件设施建设、完善安检设施、改善办公环境,努力化解矛盾。三要加强联络。要统筹利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资源,加强与镇政府、司法所等部门沟通联系,有效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合力。

张启文副院长要求,要进一步便利群众诉讼,实现当事人从立案、诉讼缴费、开庭一系列讼诉环节在法庭得到解决,让群众少跑腿,尽最大努力减少群众诉累,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基层,便利群众诉讼的前沿阵地作用。


 
责任编辑: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