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抓好全院意识形态工作,推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9月30日上午,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集中学习了《自觉承担起新形势下宣传思想工作的使命任务》《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入领会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在涵义和重要意义,进一步明晰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政治安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学习交流,分享学习体会。
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作总结发言,并对下一步如何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要深刻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院领导班子和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相关工作细则的落实,严格按照省高院、长林中院要求,全面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要持续做大做强正面宣传,立足法院当前工作重点,整合宣传力量、完善宣传规划,推出更多宣传“精品”,以强有力的正面宣传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三要严格执行新闻稿件审批制度,确保发布的信息政治方向正确和内容准确。要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深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筑牢网络安全坚实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