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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枫桥经验” 打造“无讼村屯”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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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马馼  发布时间:2022-09-23 13:47:20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努力打造“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现代社会治理新格局,近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典国一行来到辖区松树镇头道村、振兴村,召开了“无讼村屯”工作对接座谈会,松树镇政法委员刘运福参加座谈会。

会上,两个村的村书记分别介绍了本村的产业、经济收入、人居环境、邻里关系等基本情况。针对深入开展诉源治理、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打造“无讼村屯”等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实地了解了村民涉案底数,为进一步打造“无讼村屯”奠定了良好基础。

刘典国院长指出,“无讼村屯”的建设是为了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的重要战略,要将通过引导乡村主题运用法治思维的方式,建立完善司法引导与乡村自治相结合、司法职能与社会责任共承担的基层善治机制,以实现民心在基层凝聚、资源在基层整合、问题在基层解决、服务在基层拓展,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社会。

刘典国院长强调,创建“无讼村屯(社区)”一要做好“预防”,做好源头防控,切实做到矛盾纠纷预防在先;二要做好“治理”,通过“法官入网格”工作,积极推动法院职能向源头和前端延伸,做好前端解纷,切实将矛盾化于诉前;三要做好“回访”,坚持“化纠纷、查根源、防反复”,切实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防止矛盾反弹。

下一步,江源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积极主动融入辖区社会治理体系,深化网格化治理理念,实现调解、司法确认、进展跟踪、结果反馈、指导督办等全流程联合调解模式,让老百姓不出村屯就能一站式、低成本、高效率解决矛盾纠纷。切实将“无讼村屯”打造成司法为民的闪亮法治品牌,努力为营造良好和谐的人居环境和社会氛围贡献法治力量,坚决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责任编辑:政治部